2437
浏览
1
回复
六安市长安城小区物业违规使用维修基金
留言时间:2021-12-14 18:49:3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437
受理单位: | 市城管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长安城小区中实物业自入住以来,服务质量日益下降,现在已经引起广大业主公愤,物业在入驻期间,经常性无理由进行房屋外墙维修,使用业主维修基金,期间并无任何公式。
外墙需要维修的理由,是否有外墙质量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是否有外墙维修的工程预算;
是否有施工队伍招标程序及相关文件;
是否有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过程资料;
是否有决算和审计?
目前正值业主大会成立之际,物业很可能会换,哪怕现在2号楼后面那栋楼整侧外墙依旧被铲除,物业又开始进行所谓的外墙维修,让广大业主非常愤怒!是否有偷业主维修基金的嫌疑!请相关部门能彻底查清楚,帮小区业主拿到一个公开透明的结果。
市城管局
回复单位:市城管局
发表于:2021-12-23 21:04:31
市民朋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截至目前,我中心未收到长安城小区业委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资料,也未向该小区拨付过维修资金。
根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申报主体(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或受委托的物业企业)提出项目申请,申请受理后我中心对申请项目是否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进行现场核实;申报主体应当根据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供申报项目预算审计报告;经相关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业主表决确认明细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申报主体按要求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维修项目实施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委托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决算审计后,申报主体将施工、验收情况、分摊明细表进行公示。公示后向我中心提供维修资金申报表、发票、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我中心核实后拨付维修资金,并从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2月21日上午,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对回复内容表示理解。今后您如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随时与我局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资金使用指导科联系(电话:0564-3925683),或通过城管服务热线12319、城管官方微信微博进行反映。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